1、嫩江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人介绍如下:局党组书记、局长:张鹏飞 职责:主持全面工作,并分管财务征费稽查股、执法监察局、法规监察股。副主任科员:李佐民 职责:负责地籍管理、征费、土地整理、土地评估、土地交易等工作,分管地籍管理股、土地整理中心、北山征费所、嫩中征费所、城镇征费所及办证大厅。
2、土地证是简称,全称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发证部门是当地国有土地资源局。
3、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,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,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《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》。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《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》后,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,签署《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》反馈市规划局。
4、一)县级综合实战演练工作分别由县公安局、县国土局、县安监局、县畜牧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水务局、县教育局、县卫生局、县消防大队等负责牵头,制定具体演练活动工作方案(演练活动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),并按方案认真组织落实。
嫩江县环境保护局主要科室包括以下几个:人秘股: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和日常工作协调,包括文电处理、信息管理、安全保卫、保密事务。负责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件起草,以及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干部工作。管理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事务和财务审计。
嫩江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法规执行与制度建设:负责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。制定县级相关制度,包括环境功能区划和污染防治规划。重大环境问题管理:协调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。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。负责跨区域污染纠纷的协调,确保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。
嫩江县市政管理局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环境卫生管理:对乱扔垃圾、乱泼污水、乱贴乱画、乱摆乱放等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部分行政许可,以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。
嫩江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人介绍如下:局党组书记、局长:张鹏飞 职责:主持全面工作,并分管财务征费稽查股、执法监察局、法规监察股。副主任科员:李佐民 职责:负责地籍管理、征费、土地整理、土地评估、土地交易等工作,分管地籍管理股、土地整理中心、北山征费所、嫩中征费所、城镇征费所及办证大厅。
嫩江县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部,地理坐标为东经124°44′30″~126°49′30″,北纬48°42′35″~51°00′05″,是一个跨越多个行政区域的县份。
地理位置与历史沿革嫩江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,地处小兴安岭与松嫩平原过渡带,北隔嫩江与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相望。该地区在清代属黑龙江将军辖区,1908年(光绪三十四年)设立嫩江府,民国时期改设县制,1983年划归黑河地区管辖,现为黑河市代管的县级市。
嫩江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,以下是对嫩江地理的详细介绍:地理位置:跨越东经124°44′30″至126°49′30″和北纬48°42′35″至51°00′05″。相邻地区:北面依傍伊勒呼里山,与呼玛县相邻。东部紧邻小兴安岭,与爱辉区、孙吴县和五大连池市接壤。
嫩江县属于黑龙江省黑河市,现已撤销设立为县级嫩江市。以下是嫩江县的简介:地理位置:嫩江市地处松嫩平原连接大、小兴安岭山地的过渡地带,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,黑河市西部。嫩江市因境内的嫩江而得名,处于黑、蒙和加格达奇、呼伦贝尔、齐齐哈尔、黑河“两省四市”交汇点。